首页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的公告(2024年) 第七章 中药标准修订 第四十四条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的公告(2024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七章 中药标准修订 第四十四条 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及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结合中药研究进展和实际,分别组织制定中药国家药品标准、中药注册标准以及省级中药标准修订的技术要求,持续完善中药标准技术体系。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