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25年) 5.2
5.2 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和灾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有关程序组建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科学制定方案,指导恢复重建工作。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或指导市、县级人民政府编制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和灾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有关程序组建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科学制定方案,指导恢复重建工作。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或指导市、县级人民政府编制恢复重建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