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4年) 医疗机构设立的养老机构和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应分别符合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的建筑和消防等要求,实行分区管理。医养结合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服务管理制度。落实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有关要求,未在业务(经营)范围增加“养老服务”的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经诊所备案的养老机构,不得使用“医养结合”等可能产生歧义或者误导公众的名称。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应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报告。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床位数量。医疗资源富余地区的病床使用率较低的医疗卫生机构,如确有需要探索医疗床位和养老床位转换的,应向执业登记机关依法依规申请变更登记,并做好床位调整后关联事项的变更,同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民政部门应及时共享相关信息。
医疗机构设立的养老机构和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应分别符合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的建筑和消防等要求,实行分区管理。医养结合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服务管理制度。落实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有关要求,未在业务(经营)范围增加“养老服务”的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经诊所备案的养老机构,不得使用“医养结合”等可能产生歧义或者误导公众的名称。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应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报告。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床位数量。医疗资源富余地区的病床使用率较低的医疗卫生机构,如确有需要探索医疗床位和养老床位转换的,应向执业登记机关依法依规申请变更登记,并做好床位调整后关联事项的变更,同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民政部门应及时共享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