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2024年) 三、
三、 完善基层药品集中供应配送机制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县域内相关单位(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等),充分考虑药品供货周期和季节性、结构性用药需求的变化,以急(抢)救、慢性病、职业病、传染病用药和老年、妇儿用药等为重点,及时对县域内基层用药需求计划进行汇总审核。对基层反映的药品配送问题,省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医保部门畅通沟通渠道,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药品供货企业管理制度,定期集中配送所需药品。强化基层药品支付保障和质量安全,引导参保群众基层就医、就近就医,支持分级诊疗体系建立。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使用量少且有可替代品种的药品及时调出采购清单。鼓励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县域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优化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和用药衔接渠道,优化偏远地区药品配送方式,提高配送效率,降低供应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