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2021年) 优化管理方式促进新药好药加快上市。完善创新药物、创新疫苗、医疗器械等快速审评审批机制,加快临床急需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健全符合中药特点的审评审批体系,建立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建立国家药物医疗器械创新协作机制,加强对重大创新药研发的指导。鼓励研制短缺药品、儿童用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药品、公共卫生方面急需药品,鼓励新药境内外同步研发申报。继续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完善与仿制药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体系、一致性评价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推动仿制药质量提升。

优化管理方式促进新药好药加快上市。完善创新药物、创新疫苗、医疗器械等快速审评审批机制,加快临床急需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健全符合中药特点的审评审批体系,建立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建立国家药物医疗器械创新协作机制,加强对重大创新药研发的指导。鼓励研制短缺药品、儿童用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药品、公共卫生方面急需药品,鼓励新药境内外同步研发申报。继续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完善与仿制药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体系、一致性评价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推动仿制药质量提升。

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防范。构建全国药品追溯协同平台,整合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追溯信息,从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推开,逐步实现重点类别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开展常态化药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国家药物警戒体系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主体责任,推进建设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科学制定抽检计划,优化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抽检比例,加大对高风险重点产品的抽检力度。强化应对突发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检验检测、体系核查、审评审批、监测评价等工作的统一指挥与协调,提升药品监管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核查,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重点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开展药品质量提升行动,健全生物制品等高风险产品标准制定工作机制,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改革和完善疫苗监管体制机制,提高省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对辖区内生产的主要疫苗品种批签发能力。深入开展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