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 第七章 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职责 第六十四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 第六十四条 第七章 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职责 第六十四条 研究者应当保证所有临床试验参与人员充分了解临床试验方案、相关规定、试验用医疗器械特性以及与临床试验相关的职责,并确保有足够数量并符合临床试验方案入选标准的受试者进入临床试验、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在协议约定的试验期内,按照相关规定安全地实施和完成临床试验。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