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2012年) 二、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2012年) 二、 二、 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 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二) 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三) 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 (四) 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五) 明确违反规定处理犯罪人员信息的责任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