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2021年)
  3. 七、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2021年) 七、

七、 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

(一) 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 (二) 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六、 目录 (一)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