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2021年) 四、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2021年) 四、 四、 无正当理由持有他人的单位结算卡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