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的补充议定书(2023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公约第九条第一款应以下文取代:

“第九条

当第一条第一款中所列的任何行为已经发生或行将发生时,各当事国应当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恢复合法机长对航空器的控制或维护机长对航空器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