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2020年) 7. 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2020年) 7. 7. 实施其他严重袭警行为的。 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三、 驾车冲撞、碾轧、拖拽、剐蹭民警,或者挤别、碰撞正在执行职务的警用车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民警生命、健康安全,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酌情从重处罚。 四、 抢劫、抢夺民警枪支,符合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以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定罪。 五、 民警在非工作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履行职责的,应当视为执行职务。 六、 在民警非执行职务期间,因其职务行为对其实施暴力袭击、拦截、恐吓等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等规定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等定罪,并根据袭警的具体情节酌情从重处罚。 6.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