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 第三节 注册体系核查 第四十九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九条 第三章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 第三节 注册体系核查 第四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资料审查或者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本次申请注册产品与既往已通过核查产品生产条件及工艺对比情况等,确定是否现场检查以及检查内容,避免重复检查。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