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25年) 十二、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25年) 十二、 十二、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后,境内股东增减持等业务相关资金汇兑应通过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账户代码为2403,收支范围见附件2)或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境内股东因增减持业务需新开立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的,应凭增减持业务登记凭证办理。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