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九〇年国库券条例(1990年)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九〇年国库券条例(199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国库券可以转让,但不得作为货币流通。国库券转让的具体事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