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2023年) 六、 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二十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2023年) (二十三) 六、 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二十三) 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优化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结构,健全选人机制,兼顾不同地区、行业和规模企业,适当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倾斜。规范政治安排,完善相关综合评价体系,稳妥做好推荐优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工作,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在国际经济活动和经济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十二) 目录 (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