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23年) 四、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十五)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23年) (十五) 四、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十五) 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矿山及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和安全培训力度,及时研究解决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矿山企业总部应当加强下属企业监督检查,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到生产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严禁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推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制度。 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