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2024年) (一)
(一) 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制定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为重点,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手段,以信息平台为支撑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坚持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级落地的原则,分级编制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省级、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由同级政府组织编制,充分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的衔接,报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