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的意见(2026年) (三)
(三) 规范延包程序。要按照延包工作规程确定的成立工作小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程序规范开展试点。延包工作小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延包方案由农民集体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民主协商,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不少于15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后公开组织实施。延包方案涉及承包地调整的,应当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延包方案制定和实施的指导监督,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