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九附加议定书(2023年) 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九附加议定书(2023年) 根据1964年7月10日在维也纳签订的《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万国邮政联盟各成员国政府全权代表在伊斯坦布尔大会上通过了对本组织法的下列修改,待批准后生效。 根据1964年7月10日在维也纳签订的《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万国邮政联盟各成员国政府全权代表在伊斯坦布尔大会上通过了对本组织法的下列修改,待批准后生效。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