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2005年)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5年12月14日
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国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 工业
(一)
企业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国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45.1万个,就业人员〔注1〕9643.8万人;工业个体经营户532.3万户,就业人员2565.8万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3.0万个,占2.1%;集体企业15.2万个,占10.5%;私营企业94.7万个,占65.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9万个,占4.1%;外商投资企业5.5万个,占3.8%;其余类型企业20.8万个,占14.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13.3%,集体企业占7.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占21.3%,私营企业占35.0%,其余类型企业占22.8%。(详见表1)。
表1
按登记注册类型
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8.2万个,制造业132.9万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0万个,分别占5.7%、91.6%和2.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中,采矿业占9.2%,制造业占87.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3.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就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9.0%、8.2%和5.7%(详见表2)。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3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2020年)
- 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2014年)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199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的决定(202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陕西西咸新区的批复(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201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第一条修正案》的决定(2003年)
- 关于修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决定(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