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23年)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1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二条修改为:“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下列上诉案件:
(一)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授权确权行政上诉案件;
(二)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属、侵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三)重大、复杂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权属、侵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四)垄断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下列其他案件:
(一)前款规定类型的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
(二)对前款规定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申请再审、抗诉、再审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
(三)前款规定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管辖权争议,行为保全裁定申请复议,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报请延长审限等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二、
将第三条修改为:“审理本规定第二条所称案件的下级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知识产权法庭移送纸质、电子卷宗。”
三、
增加一条,作为第四条:“知识产权法庭可以要求当事人披露涉案知识产权相关权属、侵权、授权确权等关联案件情况。当事人拒不如实披露的,可以作为认定其是否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构成滥用权利等的考量因素。”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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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意见(2000年)
-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2013年)
- “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2016年)
- 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知识产权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2022年)
-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1993年)
- 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