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年)
国资委:
你委《关于调整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请示》(国资改组〔2003〕49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荣融 (国资委主任)
副组长:邵 宁 (国资委副主任)
朱志刚 (财政部副部长)
唐双宁 (银监会副主席)
成 员:吴晓灵 (人民银行副行长)
张小建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李 元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李 飞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江必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董 力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
张 衢 (工商银行副行长)
罗 熹 (农业银行行长助理)
张燕玲 (中国银行副行长)
罗哲夫 (建设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委。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三年九月十二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1979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年)
-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202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2001年)
- 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199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