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绥芬河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2003年)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在绥芬河口岸设立外国人口岸签证办公室的请示》(黑政发〔2002〕60号)及《关于在绥芬河口岸设立外国人口岸签证办公室补充情况的报告》(黑政办发〔2002〕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
国务院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日
- 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2004年)
- 文化部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5年)
- 国务院关于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2012年)
- 散装水泥发展“十五”规划(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5年)
-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