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2023年)
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一步发挥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的专业作用,深入推进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更好地总结试点经验,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将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的期限延长三年至2026年10月4日。延长期满,国务院应当就试点工作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报告。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4年)
- 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2019年)
- 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年)(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1993年)
-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3年)
- 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