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五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部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部分文件因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已有新规定替代、原有依据已废止等原因,应当宣布失效或废止。现宣布失效26份文件(见附件1),废止76份文件(见附件2)。
附件: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11月24日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的通知(2007年)
-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年)
- 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2008年)
-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实施意见(2003年)
- 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2021年)
- 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复诊复检工作方案(试行)(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2017年)
- “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2012年)
- 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