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五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部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部分文件因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满、已有新规定替代、原有依据已废止等原因,应当宣布失效或废止。现宣布失效26份文件(见附件1),废止76份文件(见附件2)。
附件: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11月24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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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的通知(2007年)
-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年)
- 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2017年)
- 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2004年)
-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2010年)
- 中央科技型企业实施分红激励工作指引(2017年)